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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
- 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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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瀏陽市人民醫院 劉立鋒 副主任醫師

呼吸衰竭診斷標準是在海平面上平靜呼吸,沒有吸氧情況下,氧分壓≤60mmHg,或合并二氧化碳分壓≥50mmHg,可分為Ⅰ型呼吸衰竭和Ⅱ型呼吸衰竭。Ⅰ型呼吸衰竭表現是單純氧分壓≤60mmHg,二氧化碳分壓≥50mmHg,有二氧化碳潴留表現,診斷方法具體如下:
1、依據病史詢問:有無呼吸困難、氣促、發紺、咳嗽、咳痰、咯血等呼吸系統癥狀和缺氧導致神經精神改變;
2、體格檢查:是否有心率增快、血壓降低、意識障礙,觀察有無鼻翼扇動、發紺、三凹征,呼吸頻率、節律、幅度改變及呼吸肌做功表現;
3、依據動脈血氣分析綜合判斷:動脈血氣氧分壓≤60mmHg,二氧化碳分壓≥50mmHg。
根據以上臨床表現、病史和體格檢查并結合實驗室資料,可幫助診斷急性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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