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肺癌化療藥物如何減量
- 肺癌化療藥物如何減量
-
參與醫生
江西省胸科醫院 柯昌林 主任醫師

肺癌化療方案一旦制定后,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進行更改。除非存在以下原因,即療效不佳或毒副反應太大患者無法耐受。若療效不佳,必然更改治療方案。若療效較為理想,但患者無法耐受,需做出預判、估計再進行劑量的調整,即所謂的減量原則。
在有效治療的前提下,患者又不能耐受,或當時合并其它癥狀情況下可進行減量。而對于藥物的減量,多數按照患者的身體狀況、出現的毒副反應分級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整。調整劑量基本為給藥量的50%-80%,但較少降到50%以下的劑量,此種情況化療會停止。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