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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糖尿病篩查什么時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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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附屬第一醫院 唐征宇 副主任醫師

一般在24-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對于有高危因素的患者,在確診懷孕后需做糖尿病篩查,具體高危因素如下:
1、女性年齡≥35歲;
2、既往有糖尿病史或第一胎有妊娠期糖尿病者;
3、既往有不良孕產史:如分娩巨大兒、死胎、流產,有過多囊卵巢綜合征者。
做糖尿病篩查時,前一日晚上9點之后需禁食,可以喝白開水。去醫院先空腹抽血,再飲用葡萄糖水,1小時之后抽一次血,2小時再抽一次血,三次血全部抽完以后,才能進食。三次的結果正常值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時血糖10.0mmol/L、服糖后兩小時血糖8.5mmol/L,其中任何一項數值超標,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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