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腺癌分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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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重慶市腫瘤醫院 江歌麗 副主任醫師

乳腺癌分期方法有臨床分期、病理分期和TNM分期,臨床分期包括四期,即Ⅰ期、Ⅱ期、Ⅲ期、Ⅳ期。Ⅰ期是指腫瘤≤2㎝,沒有淋巴結轉移,沒有遠處轉移;Ⅱ期是指腫瘤>2㎝,≤5㎝,有少數淋巴結轉移,沒有遠處轉移;Ⅲ期是指腫瘤>5㎝,或者胸肌、胸壁有多個淋巴結轉移,沒有遠處轉移;Ⅳ期是指腫瘤任何大小,任何數目的淋巴結轉移,存在遠處轉移。遠處轉移包括骨、腦、肺、肝等臟器轉移。乳腺癌常規分期是臨床分期,病理分期和TNM分期用的比較少,平時跟病人家屬交代病情時,一般用臨床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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