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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癥病人何時開始給予營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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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鄧小彥 主治醫師

復蘇早期,血流動力學尚未穩定或者存在嚴重代謝性酸中毒階段,不是開始營養支持的安全時機。此外,需要考慮不同原發疾病不同階段的代謝改變,還有器官功能的特點,存在嚴重的肝功能衰竭、肝性腦病、嚴重的氮質血癥、嚴重的高血糖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等情況,腸內營養支持很難有效實施。血流動力學穩定、胃腸道功能存在的重癥患者,應該在早期24小時內給予適當營養支持。重癥患者的營養支持應當盡早開始,只要胃腸道解剖與功能允許,并且能夠安全使用,應該積極采取腸內營養。如果患者存在腸內營養禁忌或者腸內營養無法耐受,預計3天內無法正常進行營養時,需要在24-48小時內開始腸外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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