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孕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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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 耿霞 副主任醫師

早孕者應到醫院做全面檢查,每1-2個月查一次,及時檢查孕婦和胎兒的健康。孕婦進行的檢查項目如下:
1、測體重、血壓、聽診心肺:早孕者的血壓稱基礎血壓,此時的血壓作為基礎血壓,可與妊娠20周以后的血壓作比較,判斷孕婦是否有妊高癥;
2、檢查心臟、血、尿常規及肝功能;
3、檢查盆腔:妊娠后子宮是逐漸增大的,孕12周時直徑約為10cm。孕12周以內,根據其大小可準確的判斷孕周,對診斷胎兒有無宮內發育遲緩,是否妊娠過期起決定性的作用;
4、婦科窺鏡檢查:可了解陰道、宮頸的情況;
5、白帶檢查、宮頸刮片:確診是否有感染和腫瘤的發生;
6、超聲檢查,停經40天和60天分別做超聲檢查,了解胚囊種植的部位和胚芽發育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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