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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性脊髓空洞癥如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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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鄭州大學附屬鄭州中心醫院 婁永利 副主任醫師

外傷性脊髓空洞癥最早是由一名國外學者于1871年報道。外傷引起的脊髓空洞癥出現癥狀時間差別非常大,有報道稱脊柱外傷以后2個月到30年都有并發脊髓空洞癥的可能。靜止期的外傷后脊髓空洞癥一般以非手術治療為主,但是擴大或者擴展外傷后,脊髓空洞癥必須進行手術治療,手術治療的目的是消除空洞和空洞內液體對脊髓壓迫。大多數采用松解術或者空洞分流術,部分專科有特殊或者獨有的空洞分流辦法。首先切除對脊髓有壓迫的瘢痕組織、松解粘連蛛網膜,恢復蛛網膜下腔的腦脊液循環通暢,然后進行空洞蛛網膜下腔分流,或者蛛網膜下分流,解除空間內液體對脊髓的壓迫,使空洞閉合或阻止空洞進一步發展。脊髓外傷后患者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脊髓損傷,大多數患者會出現癱瘓或者是大小便功能障礙。脊髓外傷后脊髓缺血也會發生變性、軟化,軟化的脊髓通常沒有充足血液供應,有一部分患者會繼發而形成空洞,并且這種空洞很快向上、向下兩端擴展,影響到頸椎患者出現上肢感覺和力量障礙,需要及時處理,減輕損害。
一般傷后2-3年脊髓損傷處于恢復期,不少患者忽略定期復查,無法確定脊髓空洞的發生。脊髓損傷后正確的康復和指導應該是加強營養,增強治療信心,定期復查核磁共振,觀察脊髓病變情況,若出現擴展型脊髓空洞,伴有相關神經損害,一定要進行手術治療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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