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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型呼吸衰竭氧療原則
- Ⅱ型呼吸衰竭氧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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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 李原媛 副主任醫師

Ⅱ型呼吸衰竭患者給氧原則為持續性低濃度低流量吸氧,吸氧濃度為25%-29%,不宜超過30%,控制吸氧流速。如鼻導管給氧流量為1-2L/min即可,使動脈血氧分壓上升到50-60mmHg,動脈血氧飽和度達到80%以上即可。
原因為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呼吸中樞化學感受器對二氧化碳反應性差,呼吸主要依靠低氧血癥對頸動脈體和主動脈體的化學感受器的刺激維持。若吸入高濃度氧使血氧迅速上升,解除低氧對外周化學感受器刺激,便會抑制患者呼吸,造成通氣狀況進一步惡化,導致二氧化碳上升,嚴重時陷入二氧化碳麻醉狀態。如果此類患者吸入過快和過高濃度氧氣,可能會抑制呼吸中樞,嚴重患者會出現呼吸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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