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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抗癆藥出現肝炎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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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長沙市中心醫院 傅滿姣 主任醫師

口服結核藥引起的肝炎屬于藥物性肝炎。藥物性肝炎是由各種抗結核藥、腫瘤藥、感冒藥等化學藥物引起的肝功能損傷,所以稱為藥物性肝炎。臨床上患者提到的肝炎大多為病毒性肝炎,這兩者有很多區別。
出現藥物性肝炎后,每個人的癥狀不抑制,部分患者沒有任何癥狀,部分患者可以很重。發病的時間也不一樣,通常為服藥1-4周后。藥物性肝炎嚴重者可有惡心、嘔吐、黃疸、肝區疼痛,甚至可能出現凝血功能障礙、出血、肝衰竭等嚴重情況。出現藥物性肝炎后,患者的治療要根據具體情況,如果轉氨酶小于3倍以下,而且沒有任何癥狀,一般可以觀察,不必立即把所有的抗癆藥停掉。如果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且轉氨酶高于3倍或者膽紅素高于2倍,要停用所有的抗結核藥物,根據情況應用護肝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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