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歲稱為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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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張忠浩 主任醫師

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下為兒童,醫學界一般將14歲以下稱為兒童。兒童時期有生理、心理以及疾病的發病規律,所以各醫院規定14歲以下在兒科就診,14歲以上在其他科就診屬于成人科室。14歲以下兒童根據特點可分為6個時期,具體如下:1、新生兒期:即孩子在28天之內,關注孩子營養以及體重增長;2、嬰兒期:1歲之內稱為嬰兒期,嬰兒期疾病主要以營養性疾病為主;3、幼兒期:1-3歲前為幼兒期,孩子接觸面比較廣,活動范圍廣,但抵抗力比較低下,容易受到各種感染性疾病的影響,要注意防護;4、學齡前期:滿3-6歲屬于學齡前期,孩子生長發育迅速尤其智力發育,社交比較廣,要注意孩子各方面的培養;5、學齡期:6歲以后稱為學齡期,面臨課業壓力,疾病譜也有不同變化;6、青春期:10歲以后進入青春期,要關注孩子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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