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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肝衰竭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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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 劉芳 主任醫師

2018年制定的肝衰竭診斷標準中指出,肝衰竭分為4種臨床類型,主要如下:1、急性肝衰竭:診斷標準中指2周之內發生二度以上的肝性腦病,同時伴有極度乏力、嚴重消化道癥狀,同時伴有凝血功能障礙,凝血酶原活動度≤40%,膽紅素升高超過170μmol/L;2、亞急性肝衰竭:指患者肝衰竭發生在2-26周時間段內,患者出現凝血功能障礙、凝血酶原活動度<40%、進行性黃疸、膽紅素升高170μmol/L以上,或者每天膽紅素升高17.1μmol/L,同時患者可以伴有腹水、肝性腦病,甚至肝腎綜合征;3、慢加急性肝衰竭:指慢性肝病基礎上出現凝血功能障礙,凝血酶原活動度≤40%。同時伴有肝性腦病、膽紅素升高,或者膽紅素可以超過170μmol/L,患者可以伴有腹水以及肝腎綜合征;4、慢性肝衰竭:指肝硬化基礎上,逐漸發生肝功能衰竭,主要表現為凝血功能障礙,凝血酶原活動度≤40%,或者出現逐漸升高的膽紅素,每天膽紅素升高17.1μmol/L,患者伴有腹水、肝性腦病,或者肝腎綜合征。所以新的肝衰竭指南,主要指患者出現肝功能的各種功能衰竭,包括凝血功能障礙、消化功能障礙,以及肝臟轉化膽紅素代謝功能障礙,并且出現各種并發癥,如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征,或者繼發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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