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精神鑒定都做哪些項目
- 精神鑒定都做哪些項目
-
參與醫生
湖南省腦科醫院 左靜 副主任醫師

精神鑒定在日常工作中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傷殘評級、智力檢測、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等,其中精神疾病的鑒定過程,與醫學上精神類疾病診斷過程相同,具體如下:
1、通常由有資質的精神科醫生,通過病史搜集、體格檢查、精神狀況檢查等程序,判斷患者當時的精神狀況、社會適應性或社會能力缺損程度;
2、必要時進行頭部磁共振、腦電圖或內分泌相關檢查,排除器質性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3、根據患者病情,做情緒方面的量表,如宗氏抑郁焦慮自評量表、明尼蘇達多相個性問卷、人格測驗等檢查確診。初次診斷精神疾病的患者,必須兩名副高以上的精神科醫生才能確診,否則就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