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療怎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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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吉林大學第一醫院 徐英輝 副主任醫師

目前化療藥物的實施,多數是通過靜脈給藥,也有部分可以通過口服給藥或部分病人可以經過局部腔內給藥的方式。但多數情況下,對于靜脈給藥的方式,有時候是外周靜脈,但外周靜脈內,可能化療藥物的毒副作用對血管的影響和引起血管內藥物的外滲引起局部的血栓性靜脈炎或疼痛的表現。所以基于這樣的情況,部分病人在靜脈給藥時,醫生可能更主張進行中心靜脈的血管,比如進行PICC或輸液港的植入,化療藥可以直接通過管路的應用,而避免對外周血管的損害,從而引起相應的不良事件或不良反應的發生。實際上,化療藥物都是作為細胞毒性藥物而應用的,化療藥物在應用、抗腫瘤的同時,也會產生一定的副作用。副作用根據不同的化療藥物所產生的機制不同,副作用也相應有所差別,可以產生骨髓抑制、消化系統毒性即惡心、嘔吐、腹瀉、便秘。還會產生肝腎功能的毒性、心肺功能的損害,還可能會產生皮膚、黏膜或脫發的表現。根據不同的副作用,需要給予不同的處理辦法,主要是降低損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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