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功能分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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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崔瑩 主治醫師

臨床當中常用的心功能的分級標準主要是參考紐約心臟病協會的分級,將心衰分為四個等級:
1、Ⅰ級:指患者平時在日常活動當中沒有明顯的胸悶、心悸、心絞痛等等常見的心衰癥狀,不影響患者的日常活動;
2、Ⅱ級:Ⅱ級相對于Ⅰ級較重,患者在從事日常體力活動時輕度受限,會出現輕度胸悶、憋氣、呼吸困難、心絞痛等心衰癥狀,但是患者在休息過程中,心衰癥狀就會消失;
3、Ⅲ級:Ⅲ級是在Ⅱ級的基礎上再次加重,患者從事體力活動時會明顯受限,出現胸悶、憋氣等常見的心衰癥狀;
4、Ⅳ級:Ⅳ級是最嚴重的心衰等級,患者在休息過程中即可出現常見的心衰癥狀,嚴重者可以出現陣發性呼吸困難,無法平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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