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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臟病最危險時期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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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 陳惠麗 主任醫師

妊娠合并心臟病最危險時期包括妊娠32-34周、分娩期、產后3日內,因此在這三個時期應該加強監護,警惕心力衰竭的發生,具體如下:
1、心臟病孕婦在妊娠早期必須決定是否能繼續妊娠,若能繼續妊娠,還應加強孕期保健,即在32周以后心臟負擔增加的情況,需要每周進行一次產檢,到懷孕36-38周需要提前住院待產,防止心力衰竭的發生,合理做終止妊娠的準備;
2、在分娩期多數心功能Ⅰ級孕期女性通常可耐受經陰道分娩,對于心功能Ⅲ-Ⅳ級者,需要選擇擇期剖宮產,同時要控制液體量,抗生素預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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