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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周開始做胎心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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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魏玉梅 主任醫師

對于不同風險分級的孕婦,建議進行胎心監護的時間不同。對于低危孕婦,即孕期無合并癥且胎兒大小符合孕周的孕婦,建議在懷孕36周開始進行胎心監護。而對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婦,建議從懷孕28周開始進行胎心監護。足月胎心監護與胎兒的神經系統發育相關,胎兒的神經系統通常在32周左右趨于成熟,所以胎心監護在懷孕32周前后的評判標準不同。孕婦在懷孕32周前胎心加速2次且每次均在14次以上,而32周后加速2次且每次在15次以上,屬于正常情況,所以建議與產檢醫生協商胎心監護時間。但若孕婦出現特殊情況,如胎動減少、胎動消失、胎動過多或羊水偏少等,則建議進行胎心監護以評估胎兒的宮內狀況,有利于預后。另外,還可以通過超聲檢查,判斷胎兒在宮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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