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xù)觀看
產后最晚多少天去復查
- 產后最晚多少天去復查
-
參與醫(yī)生
中日友好醫(yī)院 程嬌影 主任醫(yī)師

一般都會要求產婦在產后42天時復查,但并沒有非常明確規(guī)定產后最晚多少天去復查。有時由于醫(yī)生出診的原因、天氣原因、產婦個人或者嬰幼兒的原因等,適當延后1-2周的時間其實問題也不大。但如果產婦有陰道出血、腹痛、切口愈合不良等風險存在時,建議及時進行產后復查。除此以外,在妊娠期或者分娩期存在的疾病,比如貧血、妊娠期糖尿病、子癇前期、妊娠期高血壓、甲狀腺功能障礙性疾病等,會鼓勵產婦在產后42天或盡早到相關的內分泌科室、心內科進行相應的復查工作。除此以外,如果在分娩時出現(xiàn)了大出血或者胎盤、胎膜殘留等情況,盡量不要延遲產后復查的時間。因為涉及對于產后子宮恢復形態(tài),以及子宮腔內有沒有胎盤、胎膜殘留等狀態(tài)的評估。因此,如果產后正常,會要求42天的時候復查。如果沒有任何臨床不適癥狀,適當延后1-2周也不至于產生特別嚴重的危害。但不能不去進行產后復查,尤其是那些在妊娠期、分娩期有些合并癥、并發(fā)癥存在的產婦,更應積極進行產后復查。以早期發(fā)現(xiàn)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及疾病,并及時給予相應的處理。以免延誤病情的診斷和治療,導致較嚴重的不良結局。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