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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聽力評估的方法
- 兒童聽力評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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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湖南省兒童醫院 匡玉婷 副主任醫師

聽力檢查是每個孩子從出生時開始都應該做的重要檢查,不同年齡段采取不同的檢查方法。新生兒聽力篩查的原則是一、三、六的原則,一是指所有新生兒都應該接受聽力篩查,在出生后的一個月到相關的聽力篩查機構進行初篩,篩查的方法為耳聲發射和自動聽性腦干誘發電位。初篩的檢查結果為通過和不通過,如初篩未通過,在出生后的42天要進行復篩。三是指復篩仍不通過者,則寶寶在3個月齡時,要進行第三次篩查,未通過則要進入聽力診斷程序,綜合應用聲導抗、多頻穩態誘發電位,分頻聽性腦干誘發電位以及耳聲發射等多個檢查手段評估聽力,確保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六是指如果寶寶確診為永久性聽力損失,要在6個月以內進行聽力干預,聽力干預的最早年齡,在3個月齡。部分患兒聽力初篩沒有通過,但復查時聽力在正常范圍,這種情況多見于輕度和中度的傳導性或感音神經性聽力下降的嬰幼兒,原因為傳導性耳聾的聽力改善或變為正常,隨著年齡的增長,中耳鼓室內的積液不斷地被吸收干凈或排出,從而使聽力得到改善。
感音神經性耳聾的聽力改善是因隨著年齡的增長,缺氧不斷改善,聽神經發育不斷完善,從而使聽力恢復正常。
兒童的聽力評估比成人聽力檢查要復雜,僅有主觀或僅有客觀的檢測結果都不全面,需要結合多項檢查,交叉印證綜合判斷和分析,正確地評估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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