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前檢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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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東省立醫院 張曉菁 主任醫師

產前檢查不僅保證孕期質量,還能節省醫療衛生資源,具體檢查方法如下:
1、孕11-13周+6天時,應行超聲檢查測量NT,即頸部透明帶厚度,NT可預測唐氏綜合征指標。另外早期應進行唐氏篩查,早期唐氏篩查包括NT值計算、血清學檢查;
2、孕15-22周時應行胎兒超聲檢查及中期唐氏篩查、無創DNA及羊水染色體檢查;
3、孕24-28周時應行胎兒超聲檢查及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孕婦還應行糖耐量檢查篩查糖尿病;
4、孕29-32周、孕33-36周應各產檢一次,孕37-41周每周產檢一次,期間包括2-3次胎兒超聲檢查及每四周一次血、尿常規檢查;
5、孕36周后增加電子胎心監護檢查,存在高危因素孕婦酌情增加產檢次數。
正常妊娠產檢次數約9-11次,分別為早孕期即孕5-8周檢查,尤其月經周期不規律或遺忘末次月經時間的孕婦,早孕期超聲可協助推算孕周及預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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