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算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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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 宋志芳 主任醫師

發燒一般是指發熱,其鑒定比較簡單。正常人的體溫<37.3℃,當體溫>37.3℃都可以界定為發熱。發熱依據體溫的高低可以分成低熱、中等度發熱、高熱、超高熱。界定的依據是體溫在≤38℃都算是發熱,屬于低熱。如果在38.1-39℃為中等度發熱,39.1-41℃為高熱,>41.1℃判斷為超高熱。但關于高熱和超高熱,也有不同的觀點,主張39.1-40℃屬于高熱,40.1-41℃屬于超高熱,這種分類方法應該合理。因為臨床真正看到41℃確實不多,所以將41℃作為超高熱也沒有錯,但更多>40.1℃體溫都把其界定為超高熱,因為這種概率要更高。除此以外,依據發熱的規律可以分成持續低熱,即體溫持續≤38℃ 。不規則發熱即高高低低、沒有規律。稽留熱為體溫持續>39℃,但上下波動不超過1℃,相當于持續在39℃、40℃、40.5℃。弛張熱為高高低低,高到41℃,低到37.5℃,上下溫差超過2℃。回歸熱、波動熱、間隙熱體溫高達39-40℃,低到完全可以正常,正常可以持續幾個小時,甚至1-3天。間日瘧、瘧疾為隔天發熱,體溫為39-40℃,三日瘧隔2天發熱,這些體溫都可以測量得到。所以發熱高低、規律對有無發熱和判斷分析病情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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