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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吸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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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婦產醫院 伍紹文 主任醫師

通常在門診發現胎心監護異常的孕婦,臨床常建議孕婦吸氧0.5小時后,復查胎心監護情況。需要吸氧的原因常見以下幾種情況:1、NST無反應型:胎心監護時寶寶不活躍,所以在胎心監護上表現為無應激試驗,即NST無反應型。此時需要在胎動較好時復查,因此臨床會建議孕婦吸氧,吸氧0.5小時后復查胎心監護;2、胎動過頻、基線不清:多數孕婦胎心監護時寶寶一直動,此時稱為胎動過頻、基線不清。臨床會建議孕婦吸氧0.5小時再復查,若胎心監護是NST反應型,即監護過關。若NST仍不合格,可能需要進一步尋找不合格原因,比如有無胎兒缺氧、宮內胎兒處于睡眠周期、藥物影響等一系列原因。出現以上情況均應引起孕婦和產科醫生關注,警惕胎兒缺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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