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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五個月打胎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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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于榮 主任醫師

懷孕5個月即懷孕20周,屬于妊娠中期,此時胎兒各臟器、器官開始發育,且胎兒較大,此時引產出現的并發癥較多,除存在醫學指征外,其它情況不建議引產。懷孕20周后引產,容易導致孕婦出現大出血、感染、軟產道裂傷、羊水栓塞,雖然羊水栓塞發病率較低,一旦發生則死亡率較高。另外,大月份引產容易造成不孕癥。所以,孕5個月后不建議孕婦做引產,如果是因為胎兒畸形或者其他醫學原因,如胎兒染色體異?;蛘咂渌z傳病,則可以進行引產。此時引產多采用雷夫諾爾羊膜腔內穿刺或者水囊引產。但引產前,需詳細檢查孕婦肝腎功能,以免注射藥物后加重肝臟損傷。同時,水囊引產患者需提前做好宮腔培養,避免感染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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