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的診斷并不難,一般來說,主要是根據臨產的診斷標準,當然,早產患者一定會有相關癥狀表現出現,但具體癥狀不同患者表現形式會有不同,就以炎癥因素來說,由于孕婦炎癥因素比較復雜,因此,診斷早產應該根據多方面進行綜合診斷。下面,就早產的診斷原則進行介紹。
診斷依據:
1.妊娠在滿28周至不滿37周之內出現與足月產相似的臨床表現。 2.宮頸管變短,消失及宮口擴張。若宮口〉4cm或胎膜已破則早產不可避免。 3.超聲波檢查示胎兒未成熟。
治療原則:
1.臥床休息。 2.胎兒存活,胎膜未破,宮口擴張〈4cm者給予藥物抑制宮縮。 3.胎膜已破者應盡量提高圍產兒的存活率,同時給予抗生素防感染。
用藥原則:
1.對宮縮不規則者以口服舒喘靈為主,后者慎用。 2.胎兒珍貴或癥狀明顯者則靜脈用藥為主,口服藥物及其他支援療法為輔。
輔助檢查:
1.對首次發生早產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既往有過流產、早產者或疑子宮有病變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早產并不是無法預防,對于預防來說,這類女性最好是及時補充身體中的葉酸,同時注重營養的問題,做到最大程度上正常年齡生育,過早或者過晚都有早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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