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肝腎綜合征診斷標準
- 肝腎綜合征診斷標準
-
參與醫生
長沙市第一醫院 杜杰 主任醫師

肝腎綜合征診斷標準如下:
1、存在肝硬化原發病;
2、存在急性腎損傷,即肌酐>130μmol/L;
3、停用利尿劑后,按1g/kg體重補充白蛋白,同時擴充血容量。經過以上擴充血容量治療48小時后無應答,即腎功能沒有恢復,尿量沒有恢復;
4、患者無休克;
5、目前或近期患者沒有使用腎毒性藥物;
6、既往沒有結構性腎損傷跡象,即通過B超或造影顯示腎臟結構沒有問題;
7、沒有蛋白尿,即100mL尿中蛋白量<500mg;沒有微量血尿,即每個高倍視野里面的紅細胞<50個;腎臟超聲造影檢查正常。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