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提供了2016年10月底與毛小麗在醫院協商治療費用問題的視頻。畫面中,毛小麗坦言為阿丹注射了玻尿酸,表示不會推卸責任。今年1月,因遲遲未拿到后續醫藥費,阿丹家人選擇報警,將毛小麗告上法庭,起訴對方非法行醫,索賠治療費用30余萬元。
注射當事人:
曾多次提醒阿丹有風險
為了還原事件經過,記者昨日就此致電采訪了另一方當事人毛小麗。她坦言自己在家中為阿丹注射了玻尿酸,剛注射完畢,阿丹就表示眼睛看不見,頭劇痛,其隨后將阿丹送往醫院治療。
但毛小麗強調,阿丹在來她家里注射之前,她得知阿丹剛好來月經,當時多次明確告知有風險,來月經不能做,是阿丹一再堅持要做,她已經盡到了提醒告知的義務。事發后,其一直積極承擔責任,并沒有推卸,只是阿丹家人提出的要求太高,中間一段時間出院回家休養,還要求其每月支付一萬塊錢,其自身收入不高,這么高昂的花費根本無力承擔。對此,阿丹家屬表示,并未獅子大開口,只是阿丹第一次治療出院,因為顱腦受損,手腳乏力,動作不靈活,需要堅持進行理療和針灸,逐漸恢復肢體的運動能力,相關花費一周就要一千七八。
注射當事人:并未收費 不屬于非法行醫
家屬:阿丹出現嚴重反應 對方當時來不及收費
那么,毛小麗在家中為她人注射針劑美容是否構成非法行醫呢?根據衛生部頒布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屬于醫療美容服務,只要是醫療美容就必須要在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里進行。業內人士表示,我國醫療美容機構只有三類,一個是診所、一個是門診部、一個是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