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出臺《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建立完善門診按人頭付費制度。
《方案》提出,選擇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門診慢性病,合理測算人頭費用標準,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蘇木鄉鎮衛生院、嘎查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實施特慢病門診按人頭付費。
《方案》明確,支持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逐步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合理測算普通門診人頭費用付費標準,應包括醫保目錄內藥品、基本醫療服務費用、一般診療費和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患者向醫院轉診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