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項有關社區的調查顯示,83.4%的家庭將過期藥品直接扔掉,7.1%的家庭將過期藥品賣給二手藥販。很多人將過期藥品當作普通垃圾來處理,一些危害性較大的過期藥品沒有得到特殊處理而危害環境。但如果把過期藥品都當作危險廢物來處理,成本將很高。”在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腫瘤醫院副院長花亞偉看來,科學地分類回收家庭過期藥品勢在必行,回收機制亟待建立。
花亞偉說,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并未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事宜進行明確規定,也未規定對過期藥品回收管理的主體部門。建議完善法律法規,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過期藥品分類回收制度機制,建立健全過期藥品回收、分類、運輸、儲存、銷毀等系列標準和流程。同時,多措并舉減少家庭藥品的儲備和浪費。如醫藥生產企業應對藥品包裝進行瘦身,實行小包裝;醫療衛生機構應依照處方對大包裝、大劑量藥品實行分拆零售;科學合理布局24小時藥店,方便居民及時購買;引導居民不備、少備藥品等。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