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確心臟病基礎(如冠心病、心肌病、心力衰竭等)的病人,發生有嚴重血流動力學后果的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或心室顫動。
惡性室性心律失常有哪些治療對策
1.Ⅰ類抗心律失常藥物不能改善病人的預后,反而增加病人死亡的風險。
2.Ⅱ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即β-受體阻斷劑,是減少心肌心梗死后和慢性心力衰竭病人猝死和降低總死亡率的最有效藥物,因而是惡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預防和治療的首選藥物。
3.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物--胺碘酮和索他洛爾,可做為無條件接受ICD治療的惡性室性心律失常病人的預防和治療的藥物;一般以選用胺碘酮為主,次迭索他洛爾;心功能不好的老年病人首迭胺碘酮,心功能好的年輕病人可用索他洛爾。
4.Ⅳ類心律失常藥物--維拉帕米可用于左室特發性室速、起源于右室流出道的室速以及QT間期正常、配對間期短的室性早搏起始的多形性室速。
5.先天性QT間期延長綜合征病人發生的尖端扭轉型室速或心室纖顫,治療首選β-受體阻斷劑,或與起搏器聯合使用。
6. 手術治療:適用于有明確誘發室性心動過速的病灶、接受正規藥物治療仍經常復發有癥狀的、可由臨床電生理檢查誘發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手術方法須能保存心功能。手術方式有:室性心動過速灶或室壁瘤切除,室性心動過速灶心內膜全部或部分環切,心內膜冷凍或激光治療。
7. 消蝕治療:適用于藥物治療無效、反復發的室性心動過速或者安置抗心動過速起搏裝置反應不良的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成功的消蝕治療決定于精確的心內膜標測、定位和破壞在心肌引發室性心動過速的部位。
8.Brugada綜合征的心室纖顫無可靠藥物治療,可試用胺碘酮;應使用ICD治療。
9.大量臨床試驗證明,治療惡性室性心律失常應首選ICD治療;抗心律失常藥物的療效總評價是不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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