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中西醫大藥房的李某,明知自己無行醫資格證卻還敢開具中醫處方及湯劑。近日,李某因非法行醫被查處,罰沒款12余萬元,成為個體非法行醫案件處罰之最。
50多歲的李某在金鄉縣金城路經營一家個體藥店。受利益驅使,他在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的情況下,在藥店內當起了坐堂醫生。今年2月中旬,金鄉縣衛生監督所與計生、食藥監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非法行醫聯合行動中,發現成國中西醫大藥房涉嫌開展非法行醫行為。
掌握情況后,我們監督執法人員立即開展調查取證,發現該經營者自2010年3月起,在明知自己不具備執業醫師資格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藥店內為前來購買藥品的患者診斷疾病,并開具處方,為患者提供自行配置的中藥湯劑及膠囊。金鄉縣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場查獲藥店負責人李某開具的中醫門診處方405張、自制中藥湯劑8袋、自制中藥膠囊3袋,監督執法人員經多方調查查實的李某非法所得為3.1萬余元。
目前,金鄉縣衛生監督所已對該非法行醫場所進行了現場取締,張貼了取締公告,煎藥機、膠囊灌裝機及藥品器械被聯合執法的食藥監部門查封。根據監督執法人員取得的證據,金鄉縣衛計局認定李某未取得醫師資格開展行醫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鑒于其非法行醫時間較長,擅自制作中藥制劑謀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額較大,其違法情節嚴重,具有較強的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近日,金鄉縣衛計局依法沒收李某非法所得3.1841萬元并罰款9萬元。李某對該處罰無異議并在法定期限內自覺履行了處罰決定,合計繳納12.18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