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制定公布按病種收費標準時,要同步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要建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考核獎懲制度,將按病種收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強化監督評價和激勵約束,調動醫療機構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此外,各地要抓緊制定推進按病種收費的實施細則,于今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據悉,2011年國家就啟動了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各地積極選擇部分病種進行試點,取得初步成效。《通知》強調,醫療服務實行按病種收費是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建立多種形式并存定價方式的重要內容,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