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診斷標準有:
1、反復發作性喘息、呼吸困難、胸悶或咳嗽,多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化學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運動有關。
2、發作時在雙肺可聞及散在或彌漫性以呼氣相為主的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3、上述癥狀可經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4、癥狀不典型者(如無明顯喘息或體癥)至少以下一項試驗陽性: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FEV1增加15%以上),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陽性,PEF日內變異率或晝夜波動率≥20%
5、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喘息、胸悶、咳嗽,如慢性支氣管炎、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肺間質纖維化、急性左心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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