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藥監局日前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9期)顯示,食藥監部門對9類1688批次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后發現,11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菏澤12家食品生產企業“榜上有名”,不合格產品分別類屬粉條、韭菜、黑魚、海米、饅頭、花卷。
這次抽檢我市6家粉條類生產企業,其中5家生產的產品中鋁(AI)含量超標。鋁(AI)是一種低毒金屬元素,人體攝入后蓄積僅有10%~15%可能排泄,大部分會在體內蓄積。
鋁會與多種蛋白質、酶等人體重要成分結合,影響體內多種生化反應,長期攝入會損傷大腦,導致癡呆,還可能出現貧血、骨質疏松等疾病,尤其對身體抵抗力較弱的老人、兒童和孕婦產生危害,可導致兒童發育遲緩、老年人出現癡呆,孕婦攝入則會影響胎兒發育。
對此次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抽樣場所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經營單位及時采取下架、停售等相關措施,并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