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人社廳獲悉,近日海南省人社廳、財政廳與衛計委聯合發文,對海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繳費標準在2016年每人每年120元的基礎上提高至150元。
據海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2017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每人每年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50元。個人繳費須按參保年度一次性繳清,年度內不得一次或多次征繳多年度費用。
另據了解,海南省人社廳聯合省地稅局、農信社開發的城鎮居民醫保非現金征繳系統近日成功完成測試,并將于10月開始在海南全省范圍內推廣。通過該系統參保人可通過POS機刷卡繳費,實現參保登記和非現金繳費即時同步完成,為參保人提供更為安全便捷的服務。